必中槍(日語:アタールガン;必ず当たるピストル),又譯作百發百中槍,是哆啦A夢的一個道具及短篇故事。
短篇最初刊登於,1970年2月號的《小學一年生》雜誌,無標題,後收入藤子.F.不二雄大全集2集,並得到名稱,又收入台灣青文舊版30集,全篇共8頁、47個格子,本短篇中關大雄的射擊能力的設定與後來的設定有所不同。
道具介紹[]
為一把槍,裡面的子彈上有眼睛(即有眼睛的子彈),因此雖然速度不快,但會追著目標跑,一直跟著目標不放,直到成功攻擊對方為止,其子彈上的電腦,除了單純追縱的功能之外,還有放映影象及問人問題的功能。是哆啦A夢作給大雄,用來和小夫決鬥之用。
該道具曾收錄於原著的哆啦A夢大事典中。
故事[]
一開始小夫向大雄和靜香炫耀自己的槍法很準,大雄說他也可以,小夫把他的槍借大雄試,結果因為大雄不會射,子彈亂飛十分危險,他不服氣說要回去找自己的槍。
大雄回家在房間裡翻了半天找不到,哆啦A夢問他找什麼,他畫了個形狀給他看說是要找槍(早期的哆啦A夢很多事物都搞不清楚),哆啦A夢就作給了大雄一個帶有有眼睛子彈的槍。(即必中槍)
於是大雄拿槍去跟小夫決鬥,小夫不守規則先開槍,但大雄射出的子彈擋住了小夫的子彈,並慢慢向小夫飛過去,小夫見搖搖擺擺的子彈並不在意,還把它踢回去,但不久便被它的死纏不放給弄得受不了, 急忙逃走,子彈一時追丟了小夫,遇到一個警察,還將小夫的樣子映在牆上,問他小夫去了那裡,最後發現了小夫,偷偷從他背後鑽進衣服,搔他癢,小夫最後就投降輸了。
註[]
此短篇與大雄的槍擊設定不同,故不能收錄單行本。